2024年广播电视典型普法案例

文章来源:
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发布时间:
2024-07-05 13: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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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来源: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省广电局广泛开展预算法宣传

【基本情况】

预算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的财政稳定、保障社会公平与民生福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提升各单位的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省广电局对全局范围内履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49家独立预算单位重点开展预算法宣传,强化财务人员对预算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对预算及其执行的管理和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措施】

(一)组织集中宣讲。利用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开展普法宣讲,组织全局49个独立预算单位750余人参加,扩大法律法规知晓范围。

(二)及时公开信息。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清晰展现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切实履行预算公开职责。

(三)开展专题培训。举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题培训,邀请专家重点讲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决算等内容。通过培训,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工作成效】

省广电局通过广泛开展预算法宣传,提高了预算单位对预算法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了依法编制、执行和调整预算,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的最大化,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刚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案例二:

来源:安全传输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省广电局深入开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背景】

5月17日是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也是国家“三电”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日。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简称“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因野蛮施工、偷盗等各类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案件时有发生,造成广播电视中断,影响安全播出,危害了国家安全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广电局以“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为契机,组织全省广电系统开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宣传周活动。

【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省广电局高度重视,及时下发通知,指导全省广电系统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全系统开展氛围浓厚、宣传广泛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二)扎实开展行业内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广电部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加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意识。

(三)发挥优势广泛宣传。全省广电系统利用广播、电视、应急广播、新媒体客户端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播出节目3万余条(次)。西双版纳州、怒江州、德宏州等州(市)制作了傣语、傈僳语、景颇语等少数民族语节目进行宣传。云南省应急广播内容管理分平台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宣传活动纳入日常法治宣传中,通过AI制作生成了相关节目,供全省广电视听机构下载、使用。

(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宣传周期间,各单位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和图文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有奖问答等形式,进社区、进村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意义、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全省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宣传画等千余条(张),营造了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浓厚氛围。

【工作成效】

全省广电系统发挥优势,深入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全民自觉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意识,夯实了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群众基础。

案例三:

来源: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省广电局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

【背景】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省广电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制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措施】

(一)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民法典。各处室单位均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在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专栏收看“每日一典”民法典短视频展播,确保覆盖到全体干部职工。

(二)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教育。利用“局法治在线―以案释法”平台推送民法典案例5个,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以案释法”节目,开展“以案释法”教育。

(三)积极向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民法典。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广播电视职能职责,积极向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民法典。充分利用局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简报、普法天地展板等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宣传民法典。运用电子显示屏推送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内容,积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应急广播法治宣传运用,面向群众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四)发挥行业优势,落实广电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报道。督促开设“普法强基”、“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进社区”、“民法典微课堂”等专题专栏,制作播出民法典及相关政策的宣传阐释节目,使普法宣传真正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进老年大学,充分发挥网络视听新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全省视听新媒体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宣传报道信息1479条,其中网站284条,移动APP 400条,微博413条,微信公众号288条,抖音视频号29条,快手视频号7条,头条账号58条。

【工作成效】

省广电局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营造了浓厚学法氛围,让法治理念融入干部职工生活,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通过向社会公众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让法治意识根植民心,让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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